号: 003138726/202602-00007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2-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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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发票开具热点问题答复

作者: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2-14 15:20 信息来源: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阅读次数:

2月10日起,黄山市启动有奖发票活动。不少商家咨询:店里消费的顾客更多了,但也出现了客人要求把一笔大单消费分拆成多张发票等情况,是否可以拒绝?现就有关发票开具的热点问题答复如下。

1.个人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要求商家开具往年消费的发票,商家可以拒绝吗?

答:消费者要求开具以往发生消费的发票,商家可以开具,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消费订单的实际时间,日期格式统一为“年份+月份”,如:“202501”、“202512”。

2.个人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要求商家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情形或者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商家可以拒绝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包括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情形或者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商家可以拒绝。

3.个人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要求商家对一笔消费分拆成多张发票,或要求将多笔消费合并开票,商家可以拒绝吗?

答: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不合理分拆或合并开具发票,商家可以拒绝。

4.个人为了参加有奖发票活动,在未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下,要求商家开具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发票,商家可以拒绝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在未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开具红字发票,商家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