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的答复
沈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首店经济”促进消费升级和城市发展的建议,经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首店经济发展,在制定支持政策、搭建招商平台、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2023年将支持首店经济纳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印发《2023年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黄山市实施细则》的通知(黄发改社服〔2023〕24号),对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在黄落户国内首店、省内首店、黄山首店,且签订入驻协议3年及以上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在黄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首发、首秀、首演、首展、首赛活动,按照不超过活动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场活动补助不超过50万元。单个品牌年度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支持黄山百大等重点商贸企业和河街等重点商业街区招引商业品牌,锚定重点连锁品牌,着眼于促进消费品质提升,改善消费者体验,打造城市商业地标,做好首店经济这篇文章。一是持续加大政策支持,继续将首店经济作为商贸服务业政策支持方向,引导企业引入高端商业品牌来黄山开设首店。二是持续加大项目招引,按照市政府148招商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优化招商环境,不断扩大商业品牌招引成果。
办复类型: A类
联系单位: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2512463
黄山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8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