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26/202601-00017 信息分类: 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2025-06-15
发布机构: 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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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商务局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

作者: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17:11 信息来源: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阅读次数: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条件和流程
1 行政确认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416号)(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十七条:“出口货物发货人可以向海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以下简称签证机构),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https://hs.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f8a2fb43b018a45b4ff032e2c&ssqdCode=04ddacfcad6245e29ff828d234fc3ade&typeSipe=nameSk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