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商务局行政许可依据、条件及程序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办理流程 |
| 1 | 行政许可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发布)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83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十七、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 3.《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年第4号,2025年8月1日公布)第九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零售网点所在地市级政府指定部门提出申请。市级政府指定部门依法受理申请并依据本办法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将许可企业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二)申请主体应当符合安全主管部门许可管理的有关要求;(三)零售网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本地区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四)零售网点建设及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
https://hs.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c8c6d8e3f018c8f99a102021d&ssqdCode=fd2c80eaccb44b25b13788f18f43e8bb&typeSipe=nameSkip | |
| 2 | 行政许可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 2.《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4号令,2015年修正)第十二条: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第十三条:拍卖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后,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由其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https://hs.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c8d258ae6018d3a48e8f32b9b&ssqdCode=abf02873f62f42c9948173149982baf1&typeSipe=nameSkip | |
| 3 | 行政许可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6月4日国务院620号令公布)第五条: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第七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安徽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2014年5月7日皖商办外经函〔2014〕366号修订)第二条:在安徽省注册的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经企业注册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
https://hs.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c8d451e4e018e316430ee468e&ssqdCode=86e2eb155e6d475f974a027225d1d43a&typeSipe=nameSkip |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