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4-04-25 00:00 ] 至 [ 2024-05-10 00:00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要求,努力构建多元发展的电商产业发展新格局,我局起草了《黄山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二、公开方式

《黄山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本、起草说明附于本公告之后。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黄山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山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hsswjweijie@163.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电子商务科联系,联系人:卫捷,联系电话:2357037。

4.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特此公告

附件1: 《黄山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附件2: 《黄山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

黄山市商务局

2024年4月25日


                关于《黄山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必要性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指示精神,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培育网红经济,努力构建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电商产业发展新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的依据

1.《安徽省商务厅关于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 《安徽省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3.《安徽省推动即时零售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三、起草的过程

2024年4月16日,黄山市商务局正式启动《黄山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成立了有关分管领导参与的《方案》编制工作组,落实电商科具体负责《方案》编制工作。编制工作组实地调研了屯溪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等多家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政策需求,并研究借鉴了我省相关地市的有关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相关资料。先后经过3轮《方案》修改。4月22日,通过召开会议征求局内部科室意见建议,4月24日,通过电子政务台发文向有关市直部门及区县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起草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14条具体措施,积极引导全市电商企业科学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大电商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农村电商发展发展。为企业搭建信息互通、交流合作、资源对接平台,促进企业融入良性发展的电商生态圈。


                        《黄山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商务厅关于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安徽省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安徽省推动即时零售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精神,现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龙头带动、规范发展的原则,以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服务企业、带动产业、促进消费、助力乡村振兴为导向,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为推动我市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贡献电商力量。

二、工作目标

规模日益扩大。到2025年,全市网商(店)数稳步增长,力争网络零售额突破75亿元,其中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超50亿元,年均增速达10%。

示范带动明显。到2025年,力争获评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领跑县”1个,新增省级电商示范园区1个和电商示范企业5家,培育县域电商直播基地2个,其中销售额超亿元直播电商基地1个,数字化商贸流通龙头企业2家,培育30名有影响力的电商主播,农村电商“安徽土特产”品牌8个,农村电商带头人45名,农村电商供应链服务企业3家。

生态体系健全。加快推动商贸流通主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打造一批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商与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电商行业标准、规范体系更加完备,形成良好的电商发展生态。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

1.引导电商企业科学规范发展。持续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个转企、小升规”,着力支持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鼓励网络销售规模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升级为限额以上企业,进一步提升限额以上企业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到2025年,网络零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超60家,培育县域数字化商贸流通龙头企业2家。2024-2025年每年新增限额以上网络零售企业不少于10家。(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加大电商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充分利用我市优势资源,加大对全国范围内知名电商企业以及项目的招引力度。鼓励“徽商回归”创业发展,鼓励区县、行业商协会等做好与沪苏浙等先发地区的行业合作、资源对接、活动联动。引导市外电商企业在黄分支机构转为入库纳统的法人企业,有条件的区县可以给予政策支持。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市内生产经营企业将设在市外网销业务回迁。2024-2025年累计引进网络销售额超500万元电商企业不少于10家。(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黄山服投集团要发挥全市唯一的省级电商产业园的平台作用,加大电商企业的招引力度,加强园区电子商务产业链、销售链和服务链的建设。屯溪区、徽州区、歙县、黟县、祁门县要进一步提升现有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发展水平和能力,在引进优势企业、形成产业集聚上下功夫。黄山区、休宁县要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联动创新、相互支撑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新格局,形成支撑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载体,增强公共服务承载能力,为新赛道提供新空间。每年分别遴选1个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推荐参加省级电商示范园区或直播电商基地综合评价。(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服投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发展电商新业态新模式

4.建设直播电商基地。鼓励产业园区、办公楼宇、专业市场等运营主体与知名电商平台、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建设视频制作、选品展示、场景直播、策划创意等多功能、“一站式”直播电商基地,构建直播电商产业生态链。充分发挥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载体功能,吸引和集聚优质直播电商企业、MCN机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提供电商实训、品牌培育、宣传推广、包装设计等公益性基础服务和增值性提升服务。到2025年,培育不少于2个特色突出、功能完备、作用明显的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市商务局负责)

5.丰富直播应用场景。鼓励以田头直播、乡土直播为重点,在田间地头、山林湖塘、生产车间、库房仓储等地开展场景直播,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开展“徽菜+直播”消费促进活动,扩大徽菜品牌的线上影响力和网络市场份额。引导景区、民宿及文创场所发展“云观景”、“云逛街”,打造网红打卡景点和直播特色景区。发展“线下展会+直播营销”,鼓励参展企业与直播电商平台、服务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新技术,创新直播新模式,实现跨越式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发展新型消费模式。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综合运用5G、人工智能、移动支付、智能可视化等技术,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商业网点打造智慧商超、数字菜场、云赶集,开展网订店取、生鲜直达、即时配送等服务。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结合节庆开展网络主体促销,打造数实融合消费新场景,激发数字消费活力。鼓励商圈、商业街区、商家开展导购直播,推介特色场景、店铺和商品,培育网红打卡地和消费地,构建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等多种线上消费新场景。(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夯实农村电商发展基础

7.延长农村电商产业链条。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指导生产主体推广土壤改良、科学施肥、标准化种养和生产过程管控等操作规范,加强销售数据反馈,帮助生产主体改进生产决策、调整产品结构,发展特色鲜明、生产规模大、产业基础高、适销对路的农村电商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电商+乡村生态旅游”“电商+民俗文化”“电商+休闲农业”等适应现代消费需求,具有乡土味道的特色产业。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强化数字赋能,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促进电商与农村一二三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深入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完善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围绕优势主导产业,推进“一业一链”建设。引导批发零售企业、运营服务商、产地经纪人等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向生产、零售环节延伸,实现由商品批发、中介服务向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转变,建立健全电商供应链体系,推进网销产品标准化、品控管理、冷链保鲜、设计营销一体化发展,实现电商化包装和规模化供应。立足本地特色产业,搭建选品中心,汇集市级优势网销产品库,促进产销对接,完善原产地商品供应、店铺代运营、流量扶持、短视频策划制作、直播带货、营销培训、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到2025年,培育3家农村电商供应链服务企业。(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黄山供销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乡村电商服务节点升级改造。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农村电商全覆盖成果,以花草虫鱼特色农业产业为依托,集聚资源,鼓励邮政、供销、电商企业等经营主体与各类乡村基层组织展开合作,整合升级乡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构建“网点+站点”便民协同经营模式,帮助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宗交易、订单农业等业务,培育一批本土农村电商创业者、带头人和实用人才,带动乡村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到2025年,全市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不少于45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团市委、黄山供销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创新发展农村商贸物流。发挥县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商品市场等自建物流体系优势,面向电商平台和中小商户,提供家电、建材、农资、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第三方配送。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县域商贸物流融合应用,推广标准托盘、周转箱(筐)和智能物流管理系统、可循环包装技术,实现县域商贸物流专业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县乡积极发展即时零售,鼓励电商平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整合本地零散小商超、便利店,精准匹配消费订单需求,依托第三方物流提供便捷高效的配送到家服务,打造乡村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黄山供销集团、市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活跃电子商务发展氛围

11.强化电商人才培养。鼓励各区县积极对接国内知名电商直播平台和MCN机构,整合对接专业市场和供应端资源,引进和培养一批直播电商主播、运营、推广等岗位。引导各院校优化电商专业结构,推动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培育,坚持多层次、多类别、多途径培养的原则,培养多层次直播电商人才,打造直播电商人才创业孵化集聚区。鼓励各区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商赛事活动,提升电商主体经营能力。重视农村地区的电商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实用性。2024-2025年,全市每年开展电商技能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团市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大平台搭建的力度。链接东方甄选、三只羊、淘天集团、京东等知名网红达人、电商平台资源,推动我市的优势企业、优势产品成为其供应商。指导各区县开展一系列以“徽动消费”为主题的电商促消费活动,聚焦春节“618”“双11”,串联“双品购物节”“全国网上年货节”等黄金消费节点,开展实施专场直播节,带动地方特色产品、农产品、餐饮、住宿、旅游销售。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中国徽菜大会”等大型产销对接会,展览展销本地特色农村产品和徽菜食材。推动在热门商圈、商场、特色小镇、旅游景区设立共享直播间,引导老字号、非遗特色产品开设“直播旗舰店”,结合重大节庆、新品发布时机,开展各类线上促消费直播活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供销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电商品牌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定制化生产,打造网销爆款产品,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特色产业带,培育田园徽州、歙彩缤纷等区域公共品牌和根雕、茶叶等一批具有黄山地域元素、城市IP特色的产品。充分挖掘“老字号”、文创旅游等为代表的数字消费品类,鼓励企业研发符合电商特点的产品,组织企业参加安徽好网货大赛,评选优质网货,提高本地产品和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深化“数商兴农”,鼓励区县充分挖掘农村“土特产”资源,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到2025年,培育不少于8个农村电商“土特产”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积极为企业搭建信息互通、交流合作、资源对接平台,促进企业融入良性发展的电商生态圈。鼓励电商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推动电商规范发展。指导行业协会建设,打造全市信息交互平台、人才孵化平台、资源对接平台,汇聚企业力量,推动行业自律,服务行业发展。(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工商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商发展,将其纳入商务重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联动相关部门,解决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协会“搭桥”的政企联动局面。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推广电商,营造电商发展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本地电商发展现状,把握发展动向,强化精准施策,结合本地电商发展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创新相关配套政策,引导电商企业在集聚发展、品牌打造、人才引育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效,因地制宜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督查考核。各地要加强工作创新,认真做好成效统计,做好相关活动资料收集,跟进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梳理上报好的案例和经验,市局将在全市做好复制推广工作。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4-05-13 16:25

市商务局对《黄山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