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驱动力”。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网点经营者、有条件有意愿参与电商经营的农户、加强实务操作指导,做好电商典型示范,宣传发展促进政策。一年来组织电商培训230余人次,并取得良好成效。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电商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
模式“带动力”。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 和“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的利益联结机制,今年以来,有14家电商企业与基地、农户等签订供销协议,形成订单式农业新型农业业态,4家超市设立了扶贫消费专柜、助推扶贫产品销售,有效推进农民增收。
政策“保障力”。制定农村电子商务网点考核细则,加强对29个农村电商网点的培育管理,2020年综合服务网点农产品上行累计销售2000余万元,便民网点累计代收代发投快递23500多件,存取款7960余次,及时兑现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奖励资金132290元,进一步增强了农村电商网点的服务水平和上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