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26/202006-0002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2020-06-22
发布机构: 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28
生效日期: 2020-06-2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2020〕13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支持外贸和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06-28 16:49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阅读次数:

为提升商务经济发展水平,发挥商务经济的先导性作用,更好地促进全市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现就支持我市外贸和电子商务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

1.设立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由黄山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级外贸促进政策资金、市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仅支持市直外贸企业)合并组成。

2.对在我市注册的电子商务和外贸进出口企业(其中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仅支持市直上年度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企业)和有关商务发展工作经费予以支持。

3.实行竞争性申报、总量控制、预算管理,优先支持规模(或限额)以上企业和依法纳税、诚实守信企业。

4.年度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重点制定。

二、外贸和电子商务支持方向

(一)稳定外贸增长

1.提升外贸规模和质量。培育一批进出口上规模企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步伐;打造特色外贸产业基地;鼓励企业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2.积极扩大进口。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国内紧缺的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

3.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企业参加市级组织的重点国际性展会,其中市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主要支持市直企业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等方面项目。

4.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推动企业加大境外营销网络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等平台建设。

(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1.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各地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园区;支持乡镇(社区)和专业市场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鼓励社会资本新建电商产业园或改造现有楼宇兴办电商集聚区。

2.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依托“一县一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块状经济发展电子商务,对有发展前景、信用良好、愿意帮助当地农户致富的电商企业予以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乡村服务站点按照中心园区化、站点企业化要求进行换档升级;对贫困村发展电商继续给予政策倾斜。

3.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实现突破。对当年落户我市且当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突破的跨境电商企业,分别给予引进者和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对外贸企业向第三方跨境平台缴纳的年度平台技术服务费用给予补助;对当年在线交易额超一定标准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奖励;对电子商务企业设立海外贸易仓库的,按当年固定资产投入给予相关支持,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租赁公共海外仓、设立境外营销网络;推进数字外贸建设,鼓励外贸企业通过线上平台展示、洽谈和交易。

4.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主体。对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并纳入限额以上(或规模以上)单位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分段分档奖励;支持“黄山伴手礼”网络销售,对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销售农产品,或通过短视频、社交媒体宣传旅游、文化,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5.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在社区建设生鲜农产品便利店(小超市)连锁店铺,积极开展同城配送和特色定制服务;支持企业对传统社区便利店(小超市)改造提升具有引领和带动性的新零售商业业态实体店铺;鼓励物流配送企业在社区、学校、商务区等布设“公共智能自助提货柜”。

6.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支持企业和相关机构开展电商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牵头举办公益类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等活动。

三、附则

1.本措施与我市其他政策存在交叉的,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申报,不叠加享受。

2.本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3.本措施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