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商务局召开“买汽车 送红包”促消费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主题:“买汽车 送红包”促消费活动新闻发布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
发布单位:市商务局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新闻发布人:吴跃辉 市商务局 副局长
为进一步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持续提振我市汽车消费,促进住宿餐饮消费回补,我市决定于2021年4月16日至6月30日开展“买汽车、送红包”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方式
1.“买汽车、送红包”促消费活动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开展。本次活动无需抢领消费券,消费者购车后即可通过支付宝获得政府发放的住宿餐饮消费红包。
2.具体流程:活动期间消费者前往黄山市域内依法登记的汽车经销商购买新车,新车为裸车价格不低于5万元的7座以下(含7座)家用汽车(二手车、货车等除外),在本地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和机动车登记上牌,将6项证明材料(身份证、购车合同、机动车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通过汽车经销商先后提交区县及市商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支付宝获得价值2000元消费红包。消费红包仅限在参与活动的住宿餐饮商户消费时抵扣,可通过支付宝“付款码”或“扫一扫”完成消费红包核销。参与商户名单将在支付宝红包使用页面展示,消费者点击“去使用”按钮,即可浏览能够抵扣红包的住宿餐饮商户。
3.红包金额和使用期限:活动期间,计划发放红包710个,每个红包2000元,合计发放红包金额142万元,先购先得,发完即止。为了方便消费者使用,活动对红包使用期限进行了适当延长,覆盖了五一假期和部分暑期消费季,红包只要在2021年7月31日前消费均能抵扣。逾期视为放弃,不予核销、补发。红包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
二、提醒事项
1.消费者要注意把握购车和红包消费的时限。4月16日至6月30日购车,710个红包发完即止,先购先得。红包消费的使用期限为7月31日止。
2.消费者要确保提交审核的身份证信息与支付宝账号绑定的身份信息一致,否则由此造成无法获得红包的损失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3.消费者在提交购车6项证明材料后,因集中审核工作需要,消费红包到账时间会有延迟,预计为提交资料后一周左右。
4.商家及商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否则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停止活动并进行追索追究。
5.咨询电话:市商务局商服科,2512463,支付宝客服,9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