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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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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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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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21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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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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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000003138726F33420210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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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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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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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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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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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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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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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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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黄山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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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黄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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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黄山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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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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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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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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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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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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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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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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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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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59-2330612)、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9-2512768
|
咨询方式 |
0559-23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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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凡依法设立,上年度年审合格,许可证本年度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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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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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皖商明电〔2015〕16号)第四条第二款:组织换证。5月4日至6月30日。对年检合格且批准证书于2015年上半年到期的,由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商务厅,连同《到期换领新证企业明细表》(见附件3)、企业证书正本和副本集中送交,分批换领新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下半年到期证书换领工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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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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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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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000003138726F33420210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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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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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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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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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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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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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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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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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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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黄山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
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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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黄山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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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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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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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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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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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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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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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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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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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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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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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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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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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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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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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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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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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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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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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59-2330612)、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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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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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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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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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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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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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凡依法设立,上年度年审合格,许可证本年度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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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一年一次
|
设定依据 |
|
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县(区)商务局初审文件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
下级办理机构流转上报 |
无 |
无 |
查看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到期换证明细表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
下级办理机构流转上报 |
无 |
无 |
查看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非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2份)
|
下级办理机构流转上报 |
无 |
无 |
查看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下级办理机构流转上报 |
无 |
无 |
查看
|
1、县(市、区)级商务部门审核企业到期换证申请材料,必要时应到实地核实材料真伪,核实企业详细经营地址等,并核对年检结果,对于符合换证条件的予以转报;2、市级商务部门接到县(市、区)级商务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收回过期证书,颁发新证书。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黄山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
周庆 |
窗口首席代表 |
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符合要求受理,不符合要求退回并告知不受理的原因。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黄山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
徐元东 |
商务局市场科 |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格式,如果不符合,退回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 |
无 |
决定 |
0.5个工作日
|
黄山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
徐元东 |
商务局市场科 |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黄山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
周庆 |
窗口首席代表 |
办结相关业务,并送达相关文书,整理文件归档。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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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
答: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企业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存在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此时企业已不再具备经营条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应收回注销,企业将失去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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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若发现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将不再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将失去成品油经营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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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5年,应在到期3个月前,申请换领新证。 |